南阳:消费者购买、使用汽车遇纠纷,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?
2022-03-15 10:00:44来源:河南商报
3月14日,南阳举办“3.15”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。顶端新闻•河南商报记者从会上获悉,2021年,南阳市12315指挥中心共受理交通工具类投诉250件,主要涉及质量、售后服务推脱不及时问题。
汽车作为交通工具,一直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重要的角色。作为消费者在购买、使用车辆过程中,遇到消费纠纷时,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?
南阳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黄宗幸表示,新的《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》于2022年1月1日开始实施。新规在2013年施行的《家用汽车产品修理、更换、退货责任规定》的基础上,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改,能够更好地保护消费者购买家用汽车时的合法权益。两者不同之处黄宗幸做了详细介绍。
退换车时要注意三个期限。根据新版“汽车三包”规定,退换车分为三个期限:第一个期限是7日以内;新规第二十二条明确家用汽车产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7日内,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发动机、变速器、动力蓄电池、行驶驱动电机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的,消费者可以凭购车发票、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。销售者应当免费更换或者退货。第二个期限是60日或者3000公里以内(以先到者为准);新规第二十三条明确家用汽车产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(以先到者为准),因质量问题出现转向系统失效、制动系统失效、车身开裂、燃油泄漏或者动力蓄电池起火的,消费者可以凭购车发票、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。销售者应当免费更换或者退货。第三个期限是2年或者5万公里以内(以先到者为准)。
退换车时要注意四个条件。新规第二十四条明确了汽车产品三包期内四个更换、退货条件,第一个退换车条件: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2次修理,但仍未排除该故障或者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;第二个退换车条件:发动机、变速器、动力蓄电池、行驶驱动电机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,仍不能正常使用的;第三个退换车条件:发动机、变速器、动力蓄电池、行驶驱动电机、转向系统、制动系统、悬架系统、传动系统、污染控制装置、车身的同一主要零部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,仍不能正常使用的;第四个退换车条件: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时间超过30日,或者因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4次的。
同时提醒消费者,在2022年1月1日以后购买家用汽车出现三包责任争议时,可以通过5种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:一是协商和解;二是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;三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行政机关投诉;四是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;五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